根据《首都师范大学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管理规定(试行)》(校发[2017]85号)及其他有关规定,现将受理延长在校学习年限申请相关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工作规定
依据《首都师范大学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管理规定(试行)》,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,因学习困难或其他原因不能按时完成学业的本科生,在校学习时间可以延长到六年;专升本学生可延长到五年;专科生可以延长到三年。延长在校学习时间的学生,要办理延长在校学习时间手续,由院(系)批准后编入下一个年级相应班级。
延长在校学习年限学生的收费执行《首都师范大学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管理规定(试行)》第六十八条规定,即“延长在校学习时间的学生,须按学年缴纳学费等有关费用,其中,师范生不享受师范生奖学金,同时参照同类非师范专业标准,按学年缴纳学费等有关费用。”
二、手续办理
因疫情防控需要,学生在本学期无需办理转单手续。教务处将获批准学生名单转发有关职能部门,各部门根据工作实际办理相关手续(如需学生本人办理相关手续的,按相关部门要求执行)。
学生在延长在校学习年限期间的住宿,原则上由学生自理,无特殊原因学校不做统一安排。
三、工作安排
有意向且符合规定申请的同学,请于5月15日之前,提交手写申请书(无模板,签名后拍照或扫描电子版)、《本科生延长在校学习年限申请表》(见附件,可使用电子签名,制作PDF版),和汇总表excel(见附件)。
以上材料一并打包压缩,以“姓名”命名。上传至链接:http://inbox.weiyun.com/A1XxfDog 学生向学院提交延期申请的截至时间为5月15日。过时将不再受理,务必及时提交材料。
信工教学办